癌症病患在治療期間,如果躺床一星期不動,肌肉每天就會萎縮3%,尤其是年紀大的病患,等到治療期間結束後,體力就會變得更差,一走路就會喘。「運動是最好的藥品」,這句話雖是老生常談,但研究指出,運動是除癌症治療外,癌症患者可以服用的最好的藥物,可以逆轉與治療相關的副作用、減緩癌症進展、提高生活品質。
澳洲腫瘤協會(Cosa)協會建議,在身體條件許可的情況下,癌症患者每周至少要有150分鐘的中等強度或75分鐘劇烈的有氧運動。並且針對主要肌肉群,每週進行2到3次的舉重或負重訓練。以下就來介紹癌友在治療期間及恢復期間可以怎麼做運動。
治療期運動
手術前:可以多走路、爬樓梯練習心肺功能。
手術後:若傷口不痛,多走動可以幫助傷口癒合、腸蠕動正常。每週5次,每次下床走路至少10分鐘。
康復期運動
柔軟度訓練:每週2-7次、每個動作持續10-30秒、重複4次
針對主要肌群的伸展和關節活動範圍進行訓練,如弓箭步、體前彎等各種伸展操。
耐力訓練:每週3-5次、每次10-60分鐘
運動強度40~60%,對大肌群長時間有節奏訓練,步行、快走、游泳、腳踏車。
肌力訓練:每次1-3組,每個動作8-12下、每週2-3次
運動強度60~80%,兩次阻力間至少要有48小時恢復時間,
針對主要肌群進行負重、器械或持重物訓練,例如坐姿抬腿、原地抬腿、站姿抬臀、深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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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財團法人台灣癌症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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