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痣」突然顏色改變、流血、出現無法癒合的傷口  都是「皮膚癌」的臨床症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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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膚是人體最大的器官,不論臉部、軀幹、手腳、頭皮、甲床或口腔都有可能產生皮膚癌。醫師特別提醒,皮膚癌的表現可能是多變化的,皮膚癌初期,往往不痛不癢讓人忽視它的存在,但是如果不加以理會,很可能造成惡化。

臨床上大部份皮膚癌發生於頭頸部 基底細胞癌最為常見

汐止國泰綜合醫院整形外科主任顏毓秀指出,當皮膚長出不明的腫塊、原有的痣突然顏色改變或變大、開始流血、或出現長久不癒合的傷口,都是該尋求醫師協助診斷的時候了。

他解釋,大部分的皮膚癌都發生在臉部、頸部、前臂和手背等暴露於陽光的部位,紫外線造成皮膚的傷害被認為是造成皮膚癌的基本因素。臨床上大部份的皮膚癌發生在頭頸部,以基底細胞癌為最常見的皮膚癌種類。另外過去曾有嚴重曬傷經驗、燙傷留下的疤痕、暴露在放射線下和長期接觸焦煤和砷、或家族史有皮膚癌,都是皮膚癌的危險群。

常見的皮膚癌類型有哪些?

顏毓秀說明,皮膚癌的種類繁多,最常見的 3 種細胞類型。國人發生比率依序是基底癌約 50%、鱗狀細胞癌約 25%、而預後差的黑色素細胞癌佔 4~7%。以下分別介紹之:

  1. 基底細胞癌(BCC)
    為最常見的皮膚惡性腫瘤,通常看起來表皮周圍光亮凸出、呈現膚色伴隨有微血管擴張的小腫塊,中間偶爾有潰瘍傷口,70% 到 90% 發生在臉部等陽光照射到的地方,雖然基底細胞癌一般比較不會轉移,但往往容易影響外觀、並且若未能及早發現,可能侵犯局部神經或造成局部組織的破壞。
  2. 鱗狀細胞癌(SCC)
    為亞洲人第二常見的皮膚惡性腫瘤。外觀上多半為突出的屑狀角化腫瘤或潰瘍,容易發生在陽光長期照射之處,如耳朵、臉部、唇和嘴部,有時會發生在腿或腹壁等受到慢性傷害或輻射的部位。鱗狀細胞癌通常會發展成大而蕈樣狀的腫塊,而且可能經由淋巴腺散播出去,造成淋巴結腫大,更可能轉移到其他內臟(如:肺部、肝臟、大腦或骨骼)。
  3. 黑色素細胞癌(melanoma)
    為亞洲人第三常見的皮膚惡性腫瘤,發生率約十萬分之一,惡性度最高,容易轉移,致死率很高。黑色素細胞癌在亞洲人常出現在肢端如手指腳趾、手掌腳掌、趾甲等處,也可以出現在身體任何一處,包括臉部及黏膜。根據統計,有色人種的黑色素細胞癌最常發生的部位是腳掌,並伴隨有較差的預後。臨床上,可能以墨黑色或色澤不均的斑塊出現,也可能呈現凸起的腫塊,必須和良性色素性細胞痣或母斑加以辨別。

從痣的外觀、色調或邊緣是否呈現不規則 區分良性的痣和惡性黑色素細胞癌

如何區分良性的痣和惡性的黑色素細胞癌呢 ? 顏毓秀指出,民眾可以依循下列準則(ABCDE),定期自我檢查:

A(Asymmetry):痣的外觀是否出現不對稱性

B(Border):邊緣是否呈現不規則或模糊不清的現象

C(Color):色調上是否呈現不均勻、深淺不一

D(Diameter):大小是否超過六公釐以上或有變大的情形

E(Elevation):表面是否有不規則的隆起現象

顏毓秀提醒,民眾若出現上述這幾種情形,應請醫師作進一步的確認或及早接受皮膚切片檢查。

文/劉一璇、圖/Cheryl Kang

諮詢醫師:汐止國泰綜合醫院整形外科主任顏毓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