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主法》將上路 不想被子孫決定要不要插管 請先掛這個門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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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瓊瑤為嚴重失智臥床的丈夫平鑫濤爭取不插鼻胃管、體育主播傅達仁遠赴瑞士請求協助自殺的新聞事件喧騰一時,兩個案例都是為爭取「善終」。

「善終」應該要符合每個人對自己生命終點的期待,然而台灣的社會氛圍忌諱談死亡,往往造成真正需要面對時的不知所措,或是來不及與家屬溝通,因而產生許多遺憾。

近年來,醫療決定權漸漸從單方賦權醫師,轉變為醫病雙方共同決策。為確保病人有知情、選擇及決定的醫療自主權,保障民眾的善終權益,並促進醫病關係和諧的《病人自主權利法》,就是在這樣的氛圍中一步步醞釀而成。

《病人自主權利法》保證病人權利

台北慈院醫學倫理委員會總幹事、放射腫瘤科醫師常佑康表示,這是台灣第一部以病人為主體的醫療法規,也是全亞洲第一部完整保障病人自主權與善終權的專法。將來依照法定程序,民眾可預先決定接受或拒絕哪些醫療,預約自己的尊嚴善終,讓自己和家人有機會彼此好好道謝、道歉、道愛、道別。

常佑康提到,《安寧緩和醫療條例》賦予末期病人在生命最後階段,可以拒絕心肺復甦術及無效醫療的權利;《病人自主權利法》則擴大適用的疾病狀態,以及可以拒絕的維持生命治療,包含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安寧緩和醫療條例》與《病人自主權利法》有何不同?可參考明年1月起病人自主法生效 年滿20即可「預立醫療決定書」。)

健康的人也要考慮是否簽署

常佑康建議,不論現在是健康或疾病狀態,都可以思考一下,「如果有一天,你處於5種『特定臨床條件』,包含末期病人、不可逆的昏迷、永久植物人狀態、極重度失智症,或其他經政府公告之重症時,你希望接受或拒絕哪些醫療?」

根據《病人自主權利法》規範,只要是具完全行為能力的人,都能預立醫療照護決定。但在此之前,有意願者必須和二等親內家屬及醫療委任代理人,先參加醫療機構的「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Advance Care Planning,簡稱ACP)」,由醫療機構的醫師、護理師、社工人員或心理師,提供專業醫療相關的資訊,當作意願者評估參考醫療照護決定的依據。

全台多家醫院開設相關諮詢門診

配合政府政令,更是尊重病人自主權利,目前,台灣多家醫院正陸續設立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例如,彰化基督教醫院便是台灣第一個設立該門診的醫院,奇美醫院創南部之先,成為全台第二個開設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

常佑康表示,台北慈濟醫院也將在108年初,開設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為有意願簽署「預立醫療決定」的民眾提供專業醫療諮詢,讓民眾在清楚了解各種醫療選擇的情況下,做出符合自己意願的決定。「目前已經啟動試辦諮商門診,協助民眾一同完成自己的醫療照護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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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以璿 圖/許嘉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