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於昨(4)日公布經核准的細胞治療醫院及治療項目,衛福部表示,依據《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簡稱《特管辦法》)規定,醫療機構應擬定細胞治療施行計畫,經衛福部核准,並向地方政府衛生局登記後,始得施行;截至上月底,已核准三軍總醫院及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兩家醫院,得執行自體免疫細胞治療惡性血液腫瘤及部分第四期實體癌。
衛福部司長石崇良表示,三軍總醫院和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經過審查,已正式獲得核准得以執行特管辦法所規定之惡性腫瘤大治療,而兩家醫院各自可以執行的項目與適應症也不相同。
目前三軍總醫院可做的項目是「自體免疫細胞治療CIK」,適應症包括血液惡性腫瘤經標準治療無效的惡性淋巴瘤、華氏巨球蛋白血症、多發性骨髓癌。
而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可作項目則為「自體免疫細胞治療DC」,適應症包括實體癌第四期,有多型性膠質母細胞瘤及續發性腦瘤、上皮性卵巢癌、胰臟癌、攝護腺癌、頭頸癌、肝癌、乳癌、大腸直腸癌等。
尚有26家醫療機構審查中 將陸續公告
衛福部強調,除了目前核准的這兩家醫院外,其它醫療院所若標榜「免疫細胞療法」等相關字眼,通通都是不合法的,可處10萬元到100萬元罰鍰,最重可停業處分。為了杜絕未經許可的機構胡亂廣告,將要求地方衛生局嚴格取締落實執法,並已規劃建置細胞治療網站,未來會陸續公布核准的醫療機構名單、施行項目、適應症、收費方式與金額、治療成效,及符合人體細胞組織優良操作規範(GTP)的細胞製備場所名單等資訊供民眾參考。
目前尚有26家醫療機構逾50件申請案於審查中,將陸續於衛福部網頁公告通過名單及治療項目、適應症供有需要的民眾參考(網址:https://is.gd/lRvZ4T )。
衛福部表示,細胞治療並非癌症治療的萬靈丹,應徵詢醫師專業意見,切勿聽信坊間誇大不實的違法廣告,並呼籲民眾如有發現應向地方衛生局檢舉,以避免無辜民眾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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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以璿 圖/何宜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