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願在掙扎中結束生命 她預立醫療決定 守護「好好走」的權利

0111-病患在病床上

《病人自主權利法》本著希望病人享有知情、選擇與決定的自主權利,並在特定的條件下,可以表達維持生命治療與人工流體餵養的意願,自今年1月6日起正式上路。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作為全台最早開始推行《病主法》的醫院,從法規施行以來截止今(21)日,已有逾330位民眾透過門診預約、住院期間安排諮商或申請在宅諮商的方式,於北市聯醫完成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北市聯醫社會工作室主任楊君宜表示,其中將近7成為女性意願人,其中50至79歲的意願人逾72%,其中又以60至69歲為最大宗。

楊君宜分析,依實務經驗,主要是因為這個年齡層和女性角色在家庭中多同時肩負照顧長輩和下一代的責任,更能感受到預先思考未來照顧計畫的重要性;諮商動機以期待尊嚴善終、預作生命安排為最主要、其次為不希望家人承擔決定責任及不想拖累家人。

意願人現身說法 不願生命在痛苦掙扎中結束

謝小姐曾經照顧罹患失智症的阿嬤超過10年,照顧的過程當中,阿嬤曾多次因置入鼻胃管的不舒適,動手拔除鼻胃管,在全家人與阿嬤溝通過後,決定尊重阿嬤的意見,以手工餵食的方式由口進食攝取食物。

謝小姐也分享父親於住院期間,意識清楚的表達出自己的醫療意願是選擇氣切與積極治療,但人生的最後歷程,卻是在痛苦的掙扎與約束下,在病床中渡過,讓謝小姐與媽媽當下就下定決心不要走這一遭,而早早簽署預立安寧緩和意願書。

今年得知病人自主權利法上路,加上媽媽被確診罹患輕度失智症,於是謝小姐趁著媽媽還可清楚表達自己的醫療意願,到北市聯醫和平婦幼院區藉由擬真的圖卡協助下,進行預立醫療照顧諮商,並與媽媽同時完成預立醫療決定的簽署。

喜歡從事潛水這類高風險活動的謝小姐,雖然才42歲,卻也完成了預立醫療決定,她表示「棺材是裝死人而不是老人,」意外隨時可能會發生,不應該心存僥倖,及早完成自己的醫療決定簽署,守護自己「好好走」的權利。

75%意願人不希望接受維持生命治療

北市聯醫統計,就目前的統計中,在醫療照顧意願與決定上,將近75%的意願人支持在符合末期病人、不可逆轉昏迷、永久性植物人、極重度失智及其他政府公告疾病等5種特定條件下,選擇「不希望接受維持生命治療」及「不希望接受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顯示醫療意願的表達及期待尊嚴善終的觀念已逐漸被民眾所接受。另外,有7成簽署者願意捐出器官,9成簽署者表示未來希望使用植葬,這也反應了現代人對於器官捐贈、殯葬態度的轉變。

北市聯醫於中興、仁愛、和平婦幼、忠孝、陽明、林中昆及松德七院區均設有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以各院區社會工作課為諮詢及預約窗口,提供有意願的民眾提前預約,並針對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等弱勢民眾,提供諮商費用優免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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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以璿 圖/許嘉真